5月10日,记者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为落实省政府《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近日,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科技厅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西宁市大气颗粒物PM2.5来源解析》项目研究工作,经过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的来源解析技术方法,完成了西宁市大气颗粒物PM2.5来源解析工作,其结果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专家论证和工作成果复审。
研究结果表明,西宁市2014年度PM2.5来源于外区域传输贡献约占21%-31%,本地污染排放贡献占69%-79%。在本地污染贡献中,PM2.5主要来源扬尘类开放源(包括城市扬尘、土壤尘和建筑水泥尘)占35.2%、燃煤占22.0%、机动车占14.2%、工业排放占13.9%、生活污染源(包括餐饮油烟和生物质燃烧)占9.5%,其他污染源(包括汽车修理、畜禽养殖、建筑涂装)占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