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宁市工会共青团妇联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是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青海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共西宁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方案,结合西宁实际形成的重要改革成果。
据悉,《改革方案》形成的几个突出特点为:一是市委领导高度重视。从起草一开始,市委书记王晓亲自过问,把脉定向,提出“西宁群团改革要走在前列”的要求,并在全市群团工作会议上做了群团组织“是什么”“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的重要讲话,前后8次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和座谈会,反复听取意见、进行论证和工作指导。二是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市委组织部、改革办、市人社局、市编办等部门,在改革举措的衔接、落地、运行、保障等方面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办法,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三是调研广泛深入。起草过程中,参与人员反复学习、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群团改革方案精神,通过座谈、走访、问卷等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征求市领导、市相关部门、各级工青妇干部、一线先进模范、群众代表和县区、园区、部分乡镇(街道)、社区、非公组织等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反复论证、多次修改,共调研走访基层单位18家(次)、召开各类调查座谈会27次,面对面沟通近千人,征求各类意见建议400余条,从中寻思路、找方法、定措施,最终形成了高质量的《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改革措施和实施步骤五方面,对群团改革进行了部署。在指导思想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突出“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目标要求上,强调“以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为目标,克服‘四化’现象,增强工青妇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基本原则上,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改革实效;坚持立足基层服务广大群众。《改革方案》重点制定了符合西宁实际的19条具体改革措施,突出强调要加强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着力克服“机关化”“行政化”“形式化”和“少数化”问题。
《改革方案》有五大亮点:
着力克服“机关化”。一是推进工青妇组织扁平化改革:组建县区群团服务站,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派驻群团工作组,并在各园区建立群团服务站。二是实行“减上补下”:市级工青妇组织共减编制派骨干26名,充实基层工青妇组织工作力量,各县区群团服务站采取"2+2+N"模式配备人员。三是完善基层经费补助机制:市总工会将本级工会经费的4%作为乡镇、街道(大社区)工会工作经费补助,将本级经费留成的80%以上用于对下级工会的补助;团市委每年将专项工作经费的30%、市妇联每年将妇儿专项经费的30%,用于对基层组织活动和项目的补助。四是建立干部常态化下基层机制:建立干部联系群众"1+100"工作制度建立机关干部常态化下基层工作制度,每年下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40%。五是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职能。
着力克服“行政化”。一是实行班子专兼挂和干部遴选制:市级工青妇部门各增设1名挂职副主席(副书记)、2名兼职副主席(副书记)。二是健全完善便捷联系服务群众平台:建立会员信息、职工服务基础数据库,“智慧团建”、“夏都女性”网上工作平台,逐步满足职工群众多样化需求。三是创新和改进基层工青妇组织建设模式。
着力克服“形式化”。采用"3+N"模式,整合现有“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活动阵地和资源,在基层建立三合一的活动载体及服务平台。
着力克服“少数化”。要扩大劳模、基层一线职工和工会工作者的比例,扩大基层一线团员和团干部的比例,扩大基层一线妇女和优秀妇女代表的比例,增强群众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加强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市、县区委副书记作为召集人的党的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适合群团工作实际的考核标准、权重和办法。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在审议过程中一致认为,《改革方案》能紧密联系实际,进行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站位高、思路新、举措实、有新意,充满改革创新精神。
一位基层工会工作人员讲:看了这个改革方案,感觉以后我手中资源多了,工作底气足了,服务群众自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