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宁市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全委会和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述作风制度,要求一把手聚焦“责”和“廉”,准确“画像”,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在年初召开的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体会议上,对市委常委履行责任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议;听取了县区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测评和点评。在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上,市交通运输局等4个单位党委(纪委)书记在会上述责述廉述作风,通过“三述”和现场评议,广泛接受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在全市形成了知责明责、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西宁市高举巡察利剑,实施精准监督。今年以来,制定《关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县区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年共派出8个巡察组,对市经信委(国资委)等12个单位开展了2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共发现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58个具体问题,移交问题线索11条,较好地发挥了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作用。目前,湟中县、大通县、城西区、城中区组建了10个巡察组,正在对8个县区直单位、2个街道办事处、2个乡镇开展巡察。各级党组织把约谈作为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运用提醒约谈、廉政约谈、诫勉谈话“三种”约谈方式,市、县区、乡镇三级分层分类开展约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早抓小,实化细化“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党内监督,切实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则咎,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今年1-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开展提醒谈话178人次、谈话函询24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