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直各招录机关:
现将参加青海省2024年公开考录公务员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同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4日。资格复审后,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8日。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
2.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从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准考证、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部门(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报考各市州职位的考生,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州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到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复审;报考省直(含垂管)单位职位的考生,到报考职位的省直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有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原件不一致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
3. 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中由高至低(含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的顺序进行递补。
4. 各州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由各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5. 省司法厅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
6. 资格复审、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体能测评结束后,各招录机关及时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局。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 资格复审、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体能测评中的有关情况,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直各招录机关单位及时报省公务员局。
2024年4月8日
关于公布青海省2024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市州委组织部,省公安厅:
现将参加青海省2024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同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4日。资格复审后,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8日。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
2. 报考各市州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从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准考证、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州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有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原件不一致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
3. 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中由高至低(含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的顺序进行递补。
4. 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由各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5. 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实施。
6. 省公安厅及时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局。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 资格复审、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体能测评中的有关情况,各市州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及时报省公务员局。
2024年4月8日
关于公布青海省2024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现将参加青海省2024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同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4日。资格复审后,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8日。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
2.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从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准考证、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部门(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报考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到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有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原件不一致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
3. 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中由高至低(含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的顺序进行递补。
4. 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5. 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
6.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及时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局。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 资格复审、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体能测评中的有关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及时报省公务员局。
2024年4月8日
关于公布青海省2024年常规选调生选调笔试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青海省2024年常规选调生选调笔试阅卷工作已完成,现将参加青海省2024年常规选调生选调笔试人员成绩予以公布,考生可于4月9日8:30起登录青海省选调生报名系统(http://47.114.77.245/tip)查询个人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等事宜。
面试将与青海省2024年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一并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面试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党建、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选调生”微信公众号上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登记的手机号码始终保持畅通,提前做好面试准备。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