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6·18”年中狂欢节已经开启。为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警示,规范网络交易集中促销经营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平台和电商经营者,切实落实平台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提升线上经营行为透明度。围绕促销工具、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结算支付等关键环节,优化促销规则,严禁发生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未取得拍卖许可,不得以拍卖名义开展竞价促销活动;严格区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和非跨境商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建立健全直播营销行为管理规范,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重点把控直播商品的质量,强化对直播选品、直播卖点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平台内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发生。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经营者及时采取禁限措施。开展商品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做好违法违禁商品清查,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专供”“特供”“内供”商品及茶叶、粽子过度包装等行为。
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
省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加强维权意识。发生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平台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拨打平台电商所在地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