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如果您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但目前还未申请到公共租赁住房且在外自行租住,您可以通过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来减轻您的住房负担,下面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份政策解读,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让这一项惠民政策切实解决您的住房困难问题!
该政策旨在帮助那些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以实物配租为主,在房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通过申请住房租赁补贴自行租赁住房的方式,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减轻生活负担。
主要面向在西宁市两县、五区(含园区)居住的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西宁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环卫工人、引进人才、劳模英模、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家庭及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下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居民户口簿为准),符合以上条件的市民可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I类:持有民政部门合法相关证件的西宁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月每户400元;
II类:持有民政部门(西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发相关证件或市总工会出具证明材料的城镇低收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每月每户300元;
III类:环卫职工、引进人才、劳模英模、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下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月每户150元。
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有疑问,请致电8143746,我们将会为您详细解答!
城东区城乡建设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