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西宁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妥善安排好去年以来遭受各种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西宁市及时下拨自然灾害补助资金1375万元(其中冬春救助资金1025万元,汛期应急救助资金350万元),各区县民政局将及时把补助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据悉,去年,西宁市先后遭受了低温冷冻、干旱、山体滑坡和风雹等自然灾害,受灾人口38.097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9610.26公顷,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61.99万元。为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西宁市民政局将在确定对象后,根据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的程度、经济状况、自救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严格把关,区别情况,分类救助。同时,尽快组织专人,对群众的生活情况开展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登记造册,严格按照《青海省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发放补助金,着重解决重灾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确保专款专用,将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