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固定的传播渠道和阵地扣10分,未将廉洁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扣5分,开展活动资料不齐全扣3分,班子成员违纪实行一票否决……”
为加强对廉洁文化示范点的动态管理,维护廉洁文化示范点的示范性和严肃性,近日,西宁市纪委下发决定取消了大通县景阳镇上岗冲村、城东区康乐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等25个单位廉洁文化示范点称号并予以摘牌。
为深入推进廉洁文化“6+4”创建活动,不断改进宣传教育载体,加强廉洁宣传教育阵地管理,推动全市廉洁文化建设更务实更全面,2022年9月,各县区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单位纪委对2010年以来西宁市命名的六批次157个市级廉洁文化示范点进行了自查,从自查情况看,20个示范点不达标。结合自查情况,2023年7月下旬,市纪委监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察看和综合复审等形式,选取45个廉洁文化示范点进行了核查。通过自查和复查,发现8个示范点单位因机构改革撤并取消,8个示范点单位存在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9个示范点单位办公场所搬迁且没有新建廉洁文化阵地,不符合示范点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的管理,真正发挥廉洁文化示范点的效应和作用,结合自查核查结果,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取消25个单位廉洁文化示范点称号并予以摘牌。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廉洁文化示范点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维护廉洁文化示范点的荣誉。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发挥优秀传统廉洁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廉洁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保持廉洁文化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和品牌效应。要以组织有力、活动经常、形式多样、参与广泛、注重创新、保障有力为标准,总结经验,扩大宣传,不断为示范点建设注入活力,创建具有行业、单位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确保示范点的先进性和持续示范作用。 取消命名并摘牌的单位及未创建的部门要以已命名的廉洁文化示范点为标杆,树立学习和赶超意识,结合实际,紧扣主题,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抓好自身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努力争创廉洁文化示范点,为更高水平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据悉,目前,西宁市共有129个市级廉洁文化示范点,从2023年开始,西宁市将对廉洁文化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对示范作用不明显、廉洁文化建设工作不能长期坚持的,整改不力、复查后仍不合格的,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等5种情况,一律给予摘牌处理,取消廉洁文化示范点称号,2年内不准申报廉洁文化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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