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如何正确处理?单位、个人对装饰装修垃圾如何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1月9日,西宁市城管局发布提示,对全市装饰装修垃圾处理事项进行进一步规范。
自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运行后,主城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关停。为切实做好装饰装修垃圾管理工作,提高装饰装修垃圾处理规范化、无害化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城管局对全市装饰装修垃圾处理有关事项提示进行全面规范。
针对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土、沙、石、砖、瓦、灰、水泥、陶瓷等类型垃圾,规定运输至松家沟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进行填埋处理;产生的玻璃、石膏、废旧家具、竹木废料、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原材料包装等类型垃圾,按规定运输至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此外,实施房屋装饰装修的单位、个人按垃圾类型和处置要求,要对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并委托已经城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输企业(个体)进行运输。对松家沟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处理的装修垃圾,须委托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个体)进行收运;对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的装修垃圾,可以委托从事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运输的企业(个体)进行收运。
同时,提醒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个体)进入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前,必须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作业要求,对自卸式垃圾车加装牢固的安全牵引钩,确保垃圾车倾倒安全。各县区、园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做好装修垃圾处理监管工作,把好《建筑垃圾准运证》核发关口。小区居民实施房屋装修时,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应积极主动提醒、告知业主,按要求做好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各项事宜。
市城管局倡议,装修垃圾规范有序处理,需要全民共同参与。全体市民应自觉落实装修垃圾处理要求,促进装修垃圾处理规范化、无害化,共建高原“洁净”城市,共保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