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至28日,西宁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晨曦,副主任韩生才、李晓舸、李志坚,秘书长王忠海及常委会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宋晨曦、李晓舸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关于《西宁市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西宁市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宁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西宁市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西宁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西宁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调研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补选西宁市出席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辞职和人事任免事项。宋晨曦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汤向军,市政府副市长姜晓东、张俊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忠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旭文,市监察委员会、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