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海省委同意,青海省纪委决定采取九条措施深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以零容忍态度、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整治违规吃喝,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一是从廓清思想认识着手破除“特殊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通过开展专题研讨,廓清“高原地区工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条件艰苦就可以降低标准放松要求”“民风民俗理应从轻从宽”等错误认识,破除“特殊论”,领导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深入检视查摆是否存在特权思想、补偿心理等问题,筑牢思想防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二是奖励违规吃喝举报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来电、来访、来信、网络举报、违规吃喝“码上报”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对查实的违规吃喝举报,在立案审查调查时即向举报人兑现奖励。
三是坚持常态提醒。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不定期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常态化重申违规吃喝“十严禁”纪律要求,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营造严的氛围。
四是坚持快查重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党员干部在“十严禁”要求公布后违规吃喝的,一律先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再审查调查,给予纪律处分时一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向组织部门书面通报。一般性违规吃喝案件半月内办结,复杂案件一个月内办结。
五是坚持查现行抓典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协同联动,以查酒驾醉驾为载体,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循线追查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查现行、抓典型。
六是坚持风腐同查同治。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由风查腐”,又要“由腐纠风”,深挖“吃老板”“吃下级”等违规吃喝背后可能存在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吃喝的组局者、参与者,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七是坚持一案三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地区、部门、单位发生多次、多人参与影响恶劣的违规吃喝问题,自身不能及时发现整改的,上一级纪委监委及时跟进、提级办理、从重处理,在查处当事人的同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八是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办结的违规吃喝案件,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涉案党员干部一律在本单位干部大会上公开检讨,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九是形成监督合力。要求各行业各部门强化对违规吃喝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私人会所和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排查监管力度,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规范公务接待报销审批规程和凭证要件,对公务接待等情况定期开展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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